今天下午两点去农商行办理银行贷款手续,前期手续办的还算顺利,到了首付款阶段,银行让我直接把钱打给卖方,银行见到转款手续才办理下一步。我一下就懵逼了,二手方不是有资金监管账户,为啥不用?银行和中介都给我说取款太麻烦,需要三个局长签字,取款手续还需要买房,卖方,中介三方在场,写申请,才开始走流程办理。这是房管局典型的不作为案例,中介也不敢发声,只有协调买卖双方,私下转账,对国家住建部的存量房监管资金的要求不顾,对买房的资金监管不到位,放任风险不管,严重的懒政行为。今天我投诉到成都住建部,要求给我一个说法,保障我的资金安全,避免不必要的麻烦。
银行工作人员在办理期间,还说我们阆中都是私下交易行为,没用资金监管,你们买卖双方难道这点基本的信任都没有吗?我真的不敢相信,这是银行工作人员口中说的话,银行的风险管控白学了,还是根本不在意客户的资金安全,也是渎职行为。